通知公告

2024年度秋季上海交通大学发展助学金评审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9 浏览次数:1978

各位同学:

2024年度秋季上海交通大学发展助学金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个人总结提交

1.参与对象:2023年度发展助学金获助学生

2.时间节点:2024年11月25日中午12点截止

3.学生根据“附件2【学生申请须知】”中要求规范填写,登录【我的数字交大】网站(https://my.sjtu.edu.cn/),选择【服务大厅】中的【学生工作】点击【年度个人总结】进行填写。

注意:年度个人总结报告无需打印,只需线上提交即可。其中,续评同学的发展助学金申请须在个人总结报告审核合格后方可审批。

二、2024年度发展助学金续评

1.参与对象:2024年度发展助学金续评学生(各年级思政老师也会单独通知大家)

2.续评要求:当上一年度个人总结考核为C或者上一学年成绩出现3门挂科(含3门),且具体项目无特殊说明的原则上取消本年度发展助学金获评资格并在同年级补评。

3.网上申请流程及要求请见“附件2【学生申请须知】”。

三、2024年度秋季上海交通大学发展助学金申请

1.评审名额分配及项目要求请见“附件1【2024年度秋季上海交通大学发展助学金评审名额分配及项目要求】”。

2.参评对象:全体在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网上申请流程及要求请见“附件2【学生申请须知】”。

4.评定标准:

•发展助学金原则上不可兼得,本年度已获发展助学金学生不可再次申请其他发展助学金;

•发展助学金评审过程中,按照学生的规划及执行力,参考学生的学业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审,学生事务中心对最终名额进行核定。

5.【材料提交

•具体项目提交材料要求请见“附件1表格中【材料要求】列;

•若上一年度资助周期内出现挂科,则需要随成绩单附带一个挂科说明;

•专用申请表或其他文件模板请见“附件3【专用表格】”,所有专用表格和专用汇总表等非系统端填写的材料均需要提交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均为:学号-姓名-XX助学金材料名称。

电子材料提交要求:所有项目材料请于11月24日中午12:00之前发送至cse-spic@sjtu.edu.cn,邮件标题“学号-姓名-XX助学金申请”。

纸质材料待评审结束后提交。

 

智慧能源创新学院学工部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