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智慧能源创新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9 浏览次数:1190

各位同学:    

智慧能源创新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已启动,此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安排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2023-2024学年我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2名;上海市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我院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名额为1名;总计3个名额。

参评对象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与上海交通大学学籍的二年级、三年级和四年级全日制本科生,每个年级均可参评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每个年级各1个名额。

二、评审流程

1.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申请者,请于9月22日(周日)中午12:00前提交附件2《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审核表》电子版材料至cse-spic@ sjtu.edu.cn,邮件主题为“【学号-姓名-2024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申请】”,文件命名“学号-姓名-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无需打包。

2.学院成立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初审。

3.所有入围候选人将进行面试答辩,答辩分为个人陈述2分钟(结合PPT,请提前准备)和评委问答两个环节。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本次本科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统一答辩评审。三个本科年级各有1个国家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名额。奖学金评审小组按照评审规则,首先在每个年级各评选出一名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推荐候选人,然后按照“国家奖学金优先”原则,根据总分排序确定2名国家奖学金推荐候选人。未产生国奖候选人所在年级,直接产生上海市奖学金推荐候选人。

5.经面试评审后确认拟推荐人选,并在院内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生处,由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如公示期间或已获评后被发现或被举报存在不诚信行为,经核实无误,取消候选人评奖资格,追缴其获奖证书及奖金并按照校纪校规对其进行处分。

6.学院公示期满,拟推荐人选按要求向学校提交奖学金材料。

三、注意须知

本办法由智慧能源创新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若在申报及评审过程中,学校下发其他补充规定,则本办法将根据学校补充规定进行调整。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致电021-64355111-6158。

 

智慧能源创新学院学工部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