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智慧能源创新学院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工作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24-09-09 浏览次数:919
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的相关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对本年度综合测评的成果认定补充说明如下:
1.鉴于每年各类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节点安排及组织工作需要,学院此次关于各项成果认定周期原则上定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2.考虑2024年9月1日-2024年9月17日仍处于暑假,该段时间如有新增成果,经学生自主提出申报,可计入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有需要的同学可从即日起至公示发布日前向学生工作部提交补充说明及相应的证明材料(补充说明中应自行承诺只用于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认定)。学院经核实,实时更新综合测评成绩认定。公示开始后则不再接受学生提交补充说明及证明材料。相应成果得分计入下一年度综合测评成绩。
3.根据“一次认定”原则,上一周期综合测评中已被采纳认定的成果此次不可重复提交认定。学生如自主申报2024年9月1日-2024年9月17日期间成果计入本次综合测评成绩一经采纳,亦不可作为下一周期的综合测评成果材料提交认定。如有不诚信行为发生,将严肃进行处理,并取消奖学金评审资格。
4.如有疑问,可向学生工作部进行咨询,学生工作部做好相应解释。
智慧能源创新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