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智慧能源创新学院 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6 浏览次数:1452

为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国家电投智慧能源创新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条例》,启动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

综合测评是对研究生综合素质进行全方位考核评价的一种方式,是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项及优秀奖学金的重要依据。请各班级在班主任与思政教师指导下,根据条例组织同学全面总结2023-2024学年学习与活动,公平、公正、有序开展综合测评工作。

一、面向对象

学院全日制在读硕士生、博士生,不含2024级、委培和在职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1.即日起,研究生本人向学院提交经导师电子签名认定的附件2《智慧能源创新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评分申请表》,附件3《综合测评成绩自评表》并与相关论文、专利、获奖等证明材料一起于9月10日12:00前打包发送至邮箱cse-spic@sjtu.edu.cn,邮件命名“学号-姓名-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申请”。其中:(1)根据附件1进行《综合测评成绩自评表》自评打分。(2)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社会工作、社会公益、获奖情况、专利和论文的顺序整合成单个PDF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证明材料”。

2.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认定,并对材料进行审核评分,于9月14日前汇总反馈班主任,经班主任与申请人确认后,学院进行综合测评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实名发送邮件反馈至cse-spic@ sjtu.edu.cn。

三、申请须知

1.有意向申请奖学金的同学都必须参加综合测评;未按期进行综合测评的同学将不能参评2023-2024学年所有的奖学金。所有奖学金将实施自主申报的原则,未进行申报并提交材料的同学,不参与评选。

2.申请表中相关材料认定时间范围: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之间。

3.申请者的各项信息将进行公示,不能接受公示条款的申请人,不列入评审。

4.证明材料包括代表性成果(学术论文、科创竞赛成果、专利以及已发表的软件著作权)和素质拓展(社会实践、公益服务以及文体活动)。代表性成果相关证明材料需导师本人审核并签字确认。

5.如因材料违规加分或违反“科研成果一次认定”原则,在材料公示期间被其他学生举报,查实后将扣除学生总分中相应多余的加分。

6.如参评材料发现或被举报存在虚假材料,违背诚信行为,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发现并查实的将取消该生当年所有奖学金参评资格。在获评奖学金后发现的,学校有权撤销该奖学金。

7.在申请材料公示期,仅接收对上述第5条和第6条所涉及内容及其他影响评分准确性的材料问题的实名举报。在申请材料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违规材料和违反“科研成果一次认定”原则的材料的检举,只接受虚假材料的实名检举。

智慧能源创新学院学工部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