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上海交通大学国家电投智慧能源创新学院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4-07 浏览次数:4521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学校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及专业特长调整修读的专业,这充分体现了学校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理念。为确保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及公开性,所有相关管理人员、教师、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智慧能源创新学院根据《上海交通大学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并成立院级转专业工作小组,规范工作流程,全程监管该项工作。

 

一、招收原则

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生可根据自己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情况,综合考虑自己的专业意向和兴趣特长等因素,在大一、大二、大三学年春季学期申请转专业。各学院转出名额不设限制,不得因为成绩、已成功转过专业等原因拒绝学生的转出申请;医学院与本部之间各专业可以互转;取消原工科试验班和自然科学试验班大二上的专业分流,调整并入转专业工作同频同策进行(原2023级平台学生大二上的专业分流本年度按分流原政策继续保留)。

二、招收专业及计划

学院

专业

拟招收人数

智慧能源创新学院

智慧能源工程专业(工科平台班)

9人

备注:智慧能源工程专业(工科平台班)自2022级起开设。

三、招收条件

符合学校相关转专业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身心健康,品德端正;

2.对智慧能源领域有一定了解,热爱智慧能源工程专业;

且无以下情形:

1.在高考招生时国家或学校有明确规定不得转专业的本科生。

2.与学校签订有关协议的本科生,如智慧能源工程(产教融合培养班)等。

3.已有转学经历者,如招收录取的插班生。

四、时间安排

1.4月10日9:00—4月17日9:00,学生在“交我办/本科生”发起“本科生转专业申请”。

学院负责组织报名工作,并接受学生咨询。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受理学生关于放弃或提出转专业的申请。

特别提示: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请慎重填报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按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不得更改。学生请及时在报名系统查询转专业流程状态并自行关注学院的考核通知。

2.4月18日前,学院完成对申请转出学生的报名资格认定。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视为无效,所有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3.4月20日—4月28日,学院组织考核,招收人数不得超过本次公布的招收计划人数;考核结束后公示拟同意接收转入的学生名单,公示期3天,每名学生仅可按照最终录取情况签署一份拟录取确认书,若同时签署多份拟录取确认书将取消其本次转专业资格。公示无异议后5月10日前上报学校教务处。

4.5月16日前,教务处对审核通过的拟同意录取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5.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海选和抢选选课阶段,获批转专业的学生可以参照智慧能源工程专业培养方案选课,学生须填写《转专业学生转换、补修课程审批表》,并交学院备案。具体选课事宜请咨询学院教务部。

五、考核办法

1.4月20日—4月28日,学院统一组织综合面试考核。根据报名志愿情况,确定面试名单,第一志愿学生优先考虑。

2.综合面试考核满分100分,考核内容包括:修业情况、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外语能力、综合素质等。

3.录取原则:

1)按照综合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学生;

3)60分以下不予录取;

4)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学生,一律不予录取。

报名学生应准备好个人简历、成绩单、个人获奖材料(如有)、个人介绍PPT并准备5分钟左右自我介绍。

考核时间:4月20日—4月28日

考核地点:智慧能源创新学院

具体时间与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六、特别提醒

1.有意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主动登陆、关注学校教务处及各院(系)网站,详细了解学院的转专业考核办法和要求,评估本人的兴趣、特长,慎重填报专业志愿,避免无效报名。

2.学生务必按时在一门式网站完成网上申请,及时关注网上审核流程和后续面试时间、地点等通知,填写本人的正确联系方式(手机及邮箱),保持信息畅通,以免错过学院相关安排事宜的通知。逾期一律不再接受学生在本学年的转专业申请。

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一旦被录取并上网公示后,学校不再接受学生当年退回原专业的申请。

4.学院在学生转入后指导好学生的课程替代、学分认定,修读计划等方案。获批转专业的学生从下一学期开始修读智慧能源工程专业的课程;本学期须继续参加原专业所修读所有课程的学习及期末考试,成绩将如实记入成绩单中;无故旷考、缓考和考试不及格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可参与中期退课;当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影响转专业结果。

5.学生调整专业后应按照智慧能源工程专业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如因专业跨度大、补修课程多而需要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的,在延长期内应按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等费用。

6.学生由学院根据其课程修读情况而决定是否降级。由于教学资源限制,学院不单独安排转专业学生课程补修,可能会导致前6学期无法修满必修课,对未来的推免直研等产生影响。故学院建议转入学生综合考虑自身情况,提前核对与原专业培养计划的课程差别,慎重考虑是否降级转入。对于学院建议降级而学生本人申请不降级的情况,学生本人应充分考虑到面临选课冲突(原则上未修读的课程不允许冲突选课)、推免不符合条件(推免时未完成修读要求)等问题,学院在条件允许范围内积极为其制定课程补修计划(补修课程的修读须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1-64359013

邮箱:liudi3101@sjtu.edu.cn

 

本细则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国家电投智慧能源创新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