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智慧能源创新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8 浏览次数:2014
为构建科学有效的本科生多元评价体系,践行学校“价值引领、知识探究、能力建设、人格养成”四位一体人才培养理念,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国家电投智慧能源创新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条例》,现面向学院2021级和2022级本科生启动2022-2023学年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
请各班级在班主任与思政教师指导下成立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组织同学全面总结2022-2023学年学习与活动,根据条例认真申报素质拓展项目,公平、公正、有序开展综合测评工作。
一、时间安排
1.请班主任于9月11日前组织班级同学完成基本素质互评;
2.即日起每位学生需参照《上海交通大学国家电投智慧能源创新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条例》规定的“突出贡献和突出能力”,在9月13日12:00前使用JAccount登录上海交通大学一门式服务中心网站https://ssc.sjtu.edu.cn/f/95a5550c完成《能源学院2022-2023学年突出贡献和突出能力测评分数申请表》申报,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学院团委于9月15日完成“突出贡献和突出能力”认定评分,汇总反馈班主任。班主任根据学院团委提供的加分信息负责分数统计和汇总备案,形成《综合测评成绩统计表》,经班主任与申请人确认后,于9月18日-20日进行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实名发送邮件反馈至cse-spic@ sjtu.edu.cn。
二、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请按照以上节点提交,未按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2.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2022-2023学年各类奖学金评选的主要依据。
3.各类别加分每类中如获得多项奖励,可以累计加分,但总分不超过所在类别的上限分数。
4.学年加分的界定: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之间获得的奖励或担任的社会工作为有效认定。
5.班干部加分由班级学生互评环节完成,不属于该部分加分内容。
附件: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国家电投智慧能源创新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条例》
智慧能源创新学院学工部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