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国(境)

因公出国(境)相关附件

发布时间:2024-04-11 浏览次数:131

一、 教职工

1. 院内审核材料:教职工可根据出访时间(时间填写请以系统中“离开中国大陆的时间”和“抵达中国大陆的时间”为准),选择下载并填写1份出国申请表(附件1-4)。

2. 根据学院规定,教职工出访需事先填写教职工出访申请表,经本人、系所长和系所书记同时签字同意,十天及以上出访还需相关部门签字审批后,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其他相关说明”中。否则系统中将无法继续流转,以免耽误后续审批流转的进度。

3. 教职工如此次出访未在上一年年底提前申报此次出访计划,需填写1份经本人签字的《出访计划补报说明》(附件5),并需在系统发起申请时,上传至系统“其他相关说明”中。

4. 科研学术类出访,按照规定一般每次出访不超过14天(含离、抵我国国境当日)。若因特殊情况出访超过14天(含离、抵我国国境当日)的,需由本人提交任务说明(附件6),并经本人、系所长和系所书记同时签字同意后上传至系统中,按规定流程审核完成。

 

二、 学生

根据学院规定,学生出访需事先填写智慧能源创新学院学生因公出国(境)申请(附件7),经本人及相关部门签字审批后,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其他相关说明”中。否则系统中将无法继续流转

 

三、 其他相关附件

导师同意函为研究生申请出访时系统中的必填项,需上传至系统,下载地址:http://cgcj.sjtu.edu.cn/Visa/Detail/200470397260?Tag=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