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17 浏览次数:2378
各位同学:
2023年度秋季上海交通大学发展助学金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总结提交
1.参与对象:2022年度发展助学金获助学生
2.时间节点:2023年11月19日中午12点截止
3.学生根据附件2【学生申请须知】中要求规范填写,登录【我的数字交大】网站(https://my.sjtu.edu.cn/),选择【服务大厅】中的【学生工作】点击【年度个人总结】进行填写。
注意:年度个人总结报告无需打印,只需线上提交即可。其中,续评同学的发展助学金申请须在个人总结合格后方可审批。
二、2023年度发展助学金续评
1.参与对象:2023年度发展助学金续评学生(各年级思政老师会单独通知)
2.续评要求:当上一年度个人总结考核为C或者上一学年成绩出现3门挂科(含3门),且具体项目无特殊说明的原则上取消发展助学金获评资格并在同年级补评。
3.学生网上申请流程及要求请见附件2【学生申请须知】。
三、2023年度秋季上海交通大学发展助学金申请
1.评审名额分配及项目要求请见附件1【2023年度秋季上海交通大学发展助学金评审名额分配及项目要求】。
2.参评对象:全体在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学生网上申请流程及要求请见附件2【学生申请须知】。
4.评定标准:
•发展助学金原则上不可兼得。本年度已获助学生不可再次申请其他发展助学金(紫色标明可叠加项目除外,原则上每年发展助学金叠加获评总金额不可超6500元);
•发展助学金评审过程中,按照学生的规划及执行力,参考学生的学业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审,学生事务中心对最终名额进行核定。
5.【材料提交】
•具体项目的材料要求请见附件1中各项目【材料要求】;
•若上一年度出现挂科则需要随成绩单附带一个挂科说明;
•专用申请表或其他文件模板请见附件3【专用表格】,所有专用表格和专用汇总表等非系统端填写的材料均需要提交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均为:学号-姓名-XX助学金材料名称。
电子材料提交地址:
所有项目材料请于11月20日中午12:00之前发送至cse-spic@sjtu.edu.cn,邮件标题“学号-姓名-XX助学金申请”。
纸质材料提交地址:
所有项目材料请于11月20午日下午17:00前提交至学院西部综合楼2楼学工部宋老师处。
智慧能源创新学院学工部
2023年11月